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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是一座自然山水与历史文化交相辉映的旅游名城。为深入挖掘桂林独特的山水美学价值,展现城市历史文脉,塑造“山水诗意栖居”生活意境,助力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拟举办桂林城市歌曲征集活动,通过打造词曲俱佳、易于传唱的城市形象歌曲,用音乐向世界展现“山水城市”的大美形态,引发居民、游客共唱、共享、共鸣,提升城市感染力、文化影响力,用音乐的力量助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5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求内容健康,格调向上,充分体现桂林特点、桂林魅力;鼓励大胆创新、风格鲜明;表现形式新颖活泼,群众共鸣性强;要易于传唱传播。
2.应征作品风格不限,以完整的乐谱形式投稿(含完整的词、曲、录音小样)。
3.一件应征作品一名报送人(多名作者请提交授权书),如出现争议,取消参选资格。
4.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未出版、未获奖的原创作品,不包括改编曲目,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四、报送方式
1.作品须提交:(1)曲谱、歌词(jpg、pdf均可),录音小样音频或视频均可)。(2)《桂林城市歌曲征集报名表》(附件1)。(3)《桂林城市歌曲征集作品授权书》(附件2)(如歌曲作者多人,需每人一份)。(4)报送人身份证复印件。
2.征集报名表、作品授权书可扫征集活动二维码下载。
3.参选作品均请发送电子版,将需报送的各项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名称“报送作品名称-报送人姓名-桂林城市歌曲征集”
五、其他事项
1.作品评选。主办单位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组织专家、社会各界代表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拟遴选出3件作品,评出一等奖1件(奖金50000元,税前),入围奖2件(每件奖金8000元,税前),给予奖金奖励和证书证明。为保障作品质量,一等奖可空缺。
2.作品使用。一等奖作品将作为桂林城市宣传歌曲,选择专业歌手演唱并制作宣传MV,在城市宣传中推介,在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庆文化文艺演出等中进行宣传推广,在市级以上宣传媒体组织传播。
3.作品归属。一等奖作品版权和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一等奖作品拥有改编、出版、录制、自行使用和永久播放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同时作者不得再转让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奖金。
4.侵权处理。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与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如已发奖金原额追回。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5.作者未成年的,应当出具其合法监护人知晓并同意的相关材料。
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文艺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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