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日,《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电动自行车、城市工程运输车、“僵尸车”、停车泊位、交通征信管理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这是南宁市首次对道路交通安全立法。针对《条例》内容,市民存有不少疑问,比如:“泥头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能否实现监管,骑车时是否可以蓝牙接听电话,小区里的“僵尸车”可不可以拖走……针对这些热点问题,本期《交警视线》邀请了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以及秩序科科长梁宇新,对此进行详细解答。
电动自行车
驾驶者可戴蓝牙耳机使用电话
●《条例》第二十九条 :电动自行车在转弯时,应当开启转向灯,没有转向灯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转弯。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霾、雨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
解读:按照现在的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国家在灯光这一块没有实施强制性的要求,所以不同的商家生产出来的产品会有差别。《条例》中没有在这一块作出很细致的要求,交警会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条例》第三十二条: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手离车把、手中持物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以及吸烟、饮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二)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解读:驾驶机动车的人,是不得使用手机的。而《条例》也对驾驶电动车的人进行了管理细化,说的是“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也就是可以戴蓝牙耳机使用电话。
泥头车
司机若超速被罚直接扣6分
●《条例》规定第二十条:在城市、镇建成区范围内,运输渣土、砂石等建筑材料或者建筑垃圾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
解读:与原来的规定相比,对“泥头车”的管理最明显的不同地方就是车速。没有对泥头车的时速进行规定,现在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这几年南宁市与泥头车有关的交通事故中,大多与泥头车超速有关。还有就是超载问题,不过,经过去年的“蓝天保卫战”行动,这个问题已经有个比较好的转变趋势。
●“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的规定真的能够实现得了吗?怎么保证监管和执行到位呢?
解读:之前交警的测速并没有在全市范围内铺开进行,而是在重点路段进行。《条例》出台后,交警不仅是要在重点路段测速,还要针对重点车辆开展测速的工作。
一方面,交警会在相关重点路段、“泥头车”使用的重点路段(比如城郊接合的公路,如安吉大道、昆仑大道等)设置监控设备;另一方面,交警在通行证的管理上也考虑做相应调整,经常有超速行为的车辆驾驶人在办理通行证时会与他的诚信挂钩。
在通行证办理审批的过程中,交警部门会要求经常有超速行为的车辆驾驶人在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如果不遵守,民警以及遍布大街小巷的电子警察会实施抓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有超速行为的车辆驾驶人会不会不怕罚呢?
解读:有些建筑工地会为这些运输渣土、建筑垃圾的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买单,也就是工地自己掏腰包来承担。这就失去了我们对车辆、驾驶员的有效管理。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会联合其他部门(如住建部门、城管、行业等)出台相应的对策措施,假如是工地做出了这样的事,就会对工地进行相应惩处。
泥头车司机超速被罚,直接扣6分;闯红灯,也是扣6分。扣满分就要降级。有的司机会找非法中介买分卖分、借用盗用他人驾驶证的分值,《条例》对这样的行为有专门的处罚条款,罚款金额非常高,同时要列入个人的诚信管理。
斗气车
开车互相追逐竞驶机动车罚2000元
●《条例》第十九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不得实施互相追逐、竞驶、竞技、驾驶表演等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解读: 大家不要认为自己和“飙车”没有关系,一旦因为“路怒”而产生了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就符合了《条例》中对“飙车”的规定。非机动车的,处200元罚款;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礼让斑马线
路过斑马线车时速降到30公里以下
●《条例》第十八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等依法应当减速行驶的路段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应当停车让行。
解读:“减速行驶”在交警执法中很难界定。比如在交通事故中,车辆到底有没有减速,目前的设备没有办法准确测量出来。但交警可以对车速进行判定。
不管这条路上限速多少,路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减速,减到时速30公里以下。现在的设备可以测速,也就是说只要时速没有降到30公里以下,就是违反了规定。而且,车辆和行人相撞时,车辆时速低于30公里的情况下,基本可以避免死亡事故的发生,这也是以“30”为界定点的原因。
电警
不重视电警处罚或被扣行驶证
●《条例》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测速的,应当在距离测速地点来车方向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警示点与测速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五百米。
解读:以前,在公安部的程序规定上,要求交警在高速公路上测速时提前告知。《条例》以人为本,规定了市区内交警测速时,也需提前告知。
●《条例》第四十四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或者记录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解读: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有时限,如果不接受处理,达到5起以上,交警发现了都可向驾驶人发送告知书,让驾驶人接受处理。接到告知书之后,仍然被熟视无睹,10天后行驶证被扣。
“僵尸车”
部分小区“僵尸车”交警管不到
●小区里停的“僵尸车”能处理吗?
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是有相关定义的,很多小区里的道路不属于市政道路,也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定义的道路,因此交警不能在这一区域执法。
但并非所有小区都不在交警的执法所能范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何解决小区的“僵尸车”问题?
解读:小区物业或者居委会如果没有办法联系上车主,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诉讼的方式。虽然这是一辆“僵尸车”,但依旧属于公民的合法私人财产,不能以一方的利益受损为理由就去侵犯别人的合法财产。
信用管理
信用记录不良对贷款等产生影响
●《条例》规定,有酒驾、无证驾驶等10种违法行为的,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
解读:公民的个人信用记录比以往单纯的罚款来说,也有很好的公平性的体现。对于经济条件好的司机来说,罚款200元对其并没有什么警示作用;对于低收入的人群,200元又是一个大数目。对于罚款产生的惩罚性的力度,每个人都不一样。个人信用记录就不一样了,如果信用记录不良,对贷款、应聘等方面都会有影响,每个人都是一样的。
|
|